研字〔2024〕1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吸引国内外优秀教师(学者)和业界专家参与我校研究生课堂教学,提升我校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学校持续实施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为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修订了《澳门新葡澳京7906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工作部、澳门新葡澳京7906
2024年3月22日
澳门新葡澳京7906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吸引国内外优秀教师(学者)和业界专家参与我校研究生课堂教学,提升我校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实施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为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资助对象为我校研究生授课教师邀请担任课堂嘉宾的校外优秀教师(学者)或业界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位课堂嘉宾应至少完成2学时以上的研究生课堂教学。
第三条 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为课堂嘉宾提供一定金额的讲学资助。资助标准为:国外知名教师(专家)3000元/次,一般教师(专家)2000元/次,国内知名教师(专家)2000元/次,一般教师(专家)1000元/次。
第四条 研究生授课教师申请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应在受邀嘉宾来校授课三天前提出,经学校宣传部“举办形势报告会和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核”通过后,授课教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申请表》,附课堂嘉宾简介及讲学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澳门新葡澳京7906审批。
第五条 澳门新葡澳京7906审批通过的,为课堂嘉宾制作课堂嘉宾讲学纪念证书,由授课教师领取并在课堂上颁发。
第六条 课程嘉宾来校讲学结束后,研究生授课教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经费发放申请表》,提交嘉宾讲学内容和观点摘要(不少于4000字,可公开发表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相关宣传材料至澳门新葡澳京7906,澳门新葡澳京7906审查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情况发放资助。
澳门新葡澳京7906有权对嘉宾讲学内容和观点摘要进行整理,并择优汇编公开出版。
第七条 研究生授课教师应对受邀嘉宾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不在课堂上发表不适当的言论。受邀嘉宾在研究生课堂上讲授的应是本课程的核心内容或与课程内容高度相关。
第八条 受邀嘉宾原则上应来校进行线下讲学,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授课前报澳门新葡澳京7906审批,审批通过的可线上进行。
第九条 在一个开课周期内,每门课程申请本计划资助原则上不超过三次,且每位课堂嘉宾受资助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第十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澳门新葡澳京7906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旅行,原《澳门新葡澳京7906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研字〔2018〕31号)同时废止。